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区人社局 文章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2-12 点 击 量:642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人社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刻地学习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领导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及日常工作的需要,认真地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了一份力量;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道路上更近了一步。

一、 基本情况

(一)  学习情况

自《条例》颁布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相关干部职工深刻学习了相关条例内容,加强了对信息公开的理论理解,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行为意识,时刻将信息公开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的意义深深刻入脑海之中。

(二)  落实情况

我局在公开政府信息的过程中,严格地遵循了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了政务信息,在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时,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提前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各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同时我局在发布政府信息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若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总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6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12条,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6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严格地遵守了涉及以下内容的信息主动公开(一)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三、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的主要职能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等。因而,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局重点围绕着就业社保信息方面进行了信息公开。

2017年,我局在距今就业创业方面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就业需求信息等方面的公开数为10条;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办理流程、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涉及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院和药店名录、社会关系转续经办机构等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数为6条;并且定期地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及待遇享受人数。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核,以确保内容的全面性、 安全性。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及时落实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送交,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2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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