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按照收费目录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调整后的《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予以公示。
区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目录规定的收费项目、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执行。凡是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
附件:1、《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
2、《四川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
3、《四川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