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思蒙河是眉山市境内岷江中游右岸较大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丹棱县石桥乡,在三苏乡陈沟村流入东坡区境内,流经三苏乡、修文镇、思蒙镇,在思蒙镇梯子口村流入青神县西龙镇。在东坡区境内思蒙河流域面积529.5k㎡,长38.85km。主要污染源为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以及集镇生活污染。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根据《眉山市东坡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眉东委〔2017〕12号)、《关于调整眉山市东坡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眉东委〔2017〕29号)文件精神,完善了思蒙河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与制度。
区级层面:建立区乡两级思蒙河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区级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游方全任组长,区水务局局长王智军任副组长,区级配合部门主要领导及河道“总监”“总参”“总督”“警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坡区水务局。
乡村层面:确定了6名由思蒙河流域内各乡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的乡级河长及47名村级河段长。思蒙河三苏段河长由镇党委书记彭怀春、镇长徐曦担任;修文段河长由镇党委书记张启红、镇长周威担任;思蒙段河长由镇党委书记李建、镇长胡溪桥担任,驻村干部以及河流涉及的组长、村防疫员、巡河员、保洁员为成员。组织体系实现从区级领导到一线工作人员的全包含、全覆盖,为全力推进思蒙河污染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制度制定:制定《思蒙河河长制工作方案》、《思蒙河河道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思蒙河整治方案》、《思蒙河河长制实施方案》、《思蒙河四张清单》、《思蒙河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思蒙河流域治本方案》及《河道管理保护村规民约》等各项工作制度,全力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2017年11月,区级河长前往思蒙河开展实地调研200余次,召开工作推进会40余次,提出工作举措20条;区思蒙河河长办报送信息200余次,有力推进了思蒙河河长制工作开展。
(二)坚持常态整治,夯实工作推进步伐
1.清河行动完成情况。制定了巡河、保洁员制度,确定了思蒙河流域沿线巡河员62名、保洁员28名。长期性的组织专业打捞队,对思蒙河及其支流河道白色垃圾、秸秆、死畜禽、水葫芦、水花生等漂浮物进行了打捞、掩埋。截至目前,总计开展不同规模的清河行动43次,投入经费199余万元,清理河道49.4公里,清淤量16100余吨,投入4620余人次、机械428余台次。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垃圾打捞、河岸保洁等工作440余次,确保河道、岸线整洁。
2.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情况。投入65万元,对思蒙河支流五察河、五沱河黑臭水体进行彻底清淤,并通过对畜禽养殖污染及工业企业污染的治理,目前五察河及五沱河的水质已明显改善。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情况。思蒙河流域内畜禽养殖户共182户,目前治理完成140户,关闭12户,关停30户。
4.五小企业污染治理完成情况。先后多次对流入思蒙河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核查、登记,对思蒙河流域涉及的50家五小企业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目前已关停32家,已拆除3家,3家已完备环评手续恢复生产。
5.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情况。思蒙河沿线3个乡镇28个村主要农作物面积约24万7528亩,其中粮油9万3491亩,蔬菜4万9456亩,水果3万9013亩,这些农田每年使用化肥5607.8吨,农药106.4吨,普遍存在超标使用化肥和农药,农业面源污染情况严重。根据区农业局出台的《东坡区主要河(湖、库)水域沿线种植业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作方案》,正在实施思蒙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6.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情况。思蒙河沿线乡镇已建投入运行工程3座,日处理量合计3400吨,分别是三苏乡(日处理量400吨)、修文镇(日处理量1000吨)、思蒙镇(日处理量2000吨)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推进沿线5座待建PPP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分别是三苏乡老三苏集镇、修文镇龙兴集镇、修文镇三宝集镇、思蒙镇娴婆集镇、思蒙镇莲花集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合计750吨,日处理量均为150吨,目前5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研及立项工作,并与投资人签订合同,预计2018年年初动工。
7.水利项目治理完成情况。思蒙河流域已建项目2个,分别是东坡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陈沟河建设工程、东坡区岳沟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共投入375万元。东坡区万胜镇思蒙河防洪治理工程正在进行项目招投标。
8.绿化美化工作完成情况。规划思蒙河宜绿地段(左右岸合计)长度80.5公里,已绿地段34.15公里,未绿化46.35公里,绿化面积约842.9亩。打造望苏桥点、下马桥点、三宝桥点、修文新桥点、镇南桥点、石桥点、梯子口村汇流点7个节点绿化,栽植总面积约229.5亩。目前,已绿化三苏镇文新村望苏桥点3.96公里,其余点位正在按照区林业局制定的《思蒙河流域2017年水岸绿化工作方案》逐步推进。
9.经费落实情况。区政府将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列入了每年的区级财政预算,在区环保专项资金中列支715万作为河湖管理保护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其中思蒙河落实了60万的河湖管理保护经费,河长掌握流域重点河湖管理保护资金15万,沿江3个乡镇分别落实了乡级河湖管理保护资金5万、区级重点河湖管理保护资金5万。另外针对污染治理难度大的三苏、思蒙落实了5万的严重污染河湖管理保护资金。
10.宣传工作完成情况。在思蒙河显著位置共设立了40个公示牌,张贴公告共1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10余幅,发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宣传资料4万余份。召开“坝坝会”共60余次,每天通过“村村通”广播及宣传车对畜禽养殖户粪污达标排放进行宣传。同时,各村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利用微信群、QQ群等转发河长制工作相关信息100余次。
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收缴的罚金作为村环保公益基金,用作环保违法行为举报奖。对举报环境污染行为的给予200—1000元奖励,对有污染行为但拒不改正的多措并用进行“铁腕”执法。目前,已开展执法14次。
(三)河长制工作成效
2013年—2017年思蒙河流域水质表(单位:mg/L)
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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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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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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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锰酸盐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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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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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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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蒙河丹东交界(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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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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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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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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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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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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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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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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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
0.452
|
0.075
|
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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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9.80
|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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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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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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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7.9
|
2.3
|
0.525
|
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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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6月
|
7.86
|
2.51
|
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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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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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6月
|
7.66
|
3.62
|
0.808
|
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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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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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
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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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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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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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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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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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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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
|
3.4
|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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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4
|
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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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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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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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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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蒙河东青交界(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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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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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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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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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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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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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5.21
|
0.554
|
0.479
|
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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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5.37
|
0.608
|
0.841
|
劣Ⅴ类
|
2016年
|
5.8
|
0.579
|
0.578
|
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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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6月
|
6.04
|
0.76
|
0.67
|
劣Ⅴ类
|
2017年1-6月
|
6.28
|
0.576
|
0.808
|
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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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
|
5.5
|
0.959
|
0.972
|
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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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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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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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2
|
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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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
|
4.8
|
0.13
|
0.244
|
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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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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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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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
0.281
|
从监测数据可以看出思蒙河流域自2017年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指标较之前年份改善较大,特别是从2017年8月起水质由常年劣V类变为Ⅳ类。河长制工作已见成效,总体呈好转趋势,已达到IV类水的水质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率低。沿思蒙河建制乡镇已建污水处理厂7处,但上游有4处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不完善,分别为盘鳌乡、万胜镇、修文镇、思蒙镇污水处理厂,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导致流域污染。
(二)农业面源污染广。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培训和指导,化肥用量未按标准执行,农业用药用肥标准不统一,造成水质部分指标超标。
(三)“小散乱污”企业易反弹。由于监督不到位,中央环保督察结束后,已关闭的小散乱污企业或从事机械加工的个体工商户仍有在未办理任何手续或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出现复产的情况。
(四)河道日常保洁难度大。沿岸居民环境保护意识观念淡薄,加之从上游冲积下来的漂浮物,河道垃圾缕清不尽,加大河道清理工作难度,清河成效不能长久保持。
五、下一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保护清河成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引导群众自治自管,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能够长效推进的保障。一是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统筹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加强规划,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把环境打造、生态修复和河道管理结合起来,实现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三是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既要有工程措施更要有管护机制,确保治理成果长期保持。
(二)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一是各乡镇必须按照制定的生活污水处理方案,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严禁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内;二是加快推进已列入PPP项目计划的污水处理站项目,争取早日做到污水管网全覆盖。
(三)进一步加强畜禽污染治理“回头看”。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新增养殖污染源。各乡镇要本着“治旧控新”的原则,从源头上治理畜禽养殖污染,要重点对土地流转、租用借用、违章搭建等行为进行严格监控,杜绝新增养殖污染源,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禁养区新建、扩建养殖场,选址合格的养殖场,没有取得环评手续的,禁止开始养殖,做到“发现新增一处,及时上报处理一处”,若防止边整治边反弹。
(四)积极防止“小散乱污”企业反弹。为巩固“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取缔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取缔后的“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出现反弹现象。一是要明确责任,强化监督。针对思蒙河沿岸取缔后的“小散乱污”企业,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取缔后“小散乱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及时上报;二是严格标准,加强督查。各乡镇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取缔后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跟踪督查。一旦发现有恢复生产的迹象,将及时制止,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坚决达到“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取缔的标准;三是定期研判,确保实效。各乡镇定期召开“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取缔研判会,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确保“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加快推进思蒙河沿岸绿化。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水环境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全面推进河域治理,切实改善水系生态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按照区林业局制定的《思蒙河流域2017年水岸绿化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思蒙河沿岸绿化美化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河道健康、支持河长工作、监督河道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动、全社会共治的水资源保护治理工作格局。
(七)进一步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眉山市思蒙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内容,加快推进思蒙河流域的治理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思蒙河河长制办公室(代章)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