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政府金融办公室 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摸底调查工作

责任编辑:区金融办 文章来源:区金融办 发布日期:2017-12-21

根据《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函〔2008〕256号)和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眉山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对全区满足本次检查条款的4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区间为2016年度和2017年1-9月,检查结果如下:

一、摸底调查工作组织开展

本次检查突出“两维度、两层面”检查措施。“两维度”指的是本次检查的主体突破了区政府金融办工作人员范畴,扩展为“金融办工作人员和中介专业人员相结合的统一体”,在检查中引入中介机构,有利于全面、准确地掌握管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可持续经营能力等。“两层面”指的是小额贷款公司自查和区政府金融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小额贷款公司就检查事项先开展自查工作。我办和中介机构人员通过现场逐笔核对被查单位的银行账户对账单、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贷款台账、财务报表、近期的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贷款合同等资料,检查资本金管理和贷款等情况,对被查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检查,最终形成汇总情况上报市政府金融办。

二、本次调查涉及对象

截止2017年9月30日,全区取得筹建资格,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共计4家。具体涉及单位:眉山市东坡区宏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新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泛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东坡区中恒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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