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4日起,由区经信局牵头,全面验收我区“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规范我区微小企业发展,彻底 “清洗”企业环保“细胞”。
这次验收工作共计分为5个组,由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等七个部门共同参加,分别对“散乱污”企业在产业政策、设备淘汰、环保手续、环保设施、企业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采取部门对应职责进行检查、签署意见、乡镇和经信局综合签署验收意见的方式进行,一方面验收涉及内容全面,有很强的指导性,另一方面具有很高的效率和公平性。此次检查验收不但是对乡镇治理“散乱污”工作的督导,同时也是对微小企业发展的全面规范,对企业在环保问题最细方面的“清洗”,把企业环保工作实行全覆盖。
通过连续几天的检查验收,各部门把收集到第一手资料带回来,讨论解决规范“散乱污”企业发展、彻底解决环保问题有效措施,对“散乱污”企业分类治理提供更有效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