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区经信局 文章来源:区经信局 发布日期:2018-02-06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牵头组织对国家、省、市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2、负责对全区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全区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

4、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

5、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6、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拟订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对重点技改项目实施监管。

7、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区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意见措施。

9、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

10、负责推进全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87.9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7.9万元,其中:一、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5万元。二、医疗卫生支出18.6万元。三、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四、抚恤金支出6.6万元。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4万元(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二)医疗卫生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在职、退休医疗补助保险支出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抚恤金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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