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粮食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区粮食局 文章来源:区粮食局 发布日期:2018-0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眉山市东坡区粮食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保密审查、监督检查情况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结合我局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我局在工作安排、人员配置、办公经费给了大力支持,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学习宣传培训。

我局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规范要求、相关程序、操作知识进行学习、宣传、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学习除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外,我局先后召开了多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2017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在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63条,主要是工作信息49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公众通过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栏目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可通过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开设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查询渠道,方便公众咨询、查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区粮食局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区粮食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发生收费问题。对当面申请的还免收检索、复印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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