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区经信局 文章来源:区经信局 发布日期:2018-02-11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东府办函〔2017〕113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组织保障工作,严格落实责任。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评估。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按职责范围提供信息公开资料,按程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发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做好任务分解工作,依法公开信息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东府办函〔2017〕113号)文件要求,2017年全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41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1条,其他信息108条。同时,我局长期以区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局窗口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工业经济发展信息的了解和业务办理要求。

(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强化信息监督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保密工作暂行规定》、《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化信息化局网上发布信息要求》等文件。同时,组织集中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制度,在工作中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监督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和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要求公开的信息经审查合格后及时公开,鼓励各股室积极撰写上报信息,确保保障栏目信息的及时更新。

四、查找信息公开问题,不断改进提高。

针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总结,一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制定了局内部相应文件规定。二是加强了内部学习,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及流程等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四是严肃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改进,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撰写的质量有待提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数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质效,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助力繁荣富裕美好人文新东坡建设。


 

附件:1.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11日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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