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眉山市东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工作指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管理中心主任担任,其他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同时明确了各股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制度,促进规范管理。紧紧围绕工作落实、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效落实。二是明确责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三是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严格审查,确保依法公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
(四)今年,我局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东坡区人民政府网、12345党务政务平台公布信息120条。其中党务政务热线回复106条,工作动态信息14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已步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