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自身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编制柳圣乡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年度总结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乡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按要求编制,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截至2017年12月我乡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涵盖政府机构信息、工作动态信息、人事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我们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乡各站所产生的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乡政府门户网站,实现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上网公开。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对于上网不方便的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三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无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所有政府信息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普及不够。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宣传力不够,下一步将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2、公开力度不够。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乡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导致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乡生成的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2018年改进措施。
1、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2、加强督办。继续组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的服务作用。
3、加强监督检查。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