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档案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区档案局 文章来源:区档案局 发布日期:2018-02-13

20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眉山市东坡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一要务,营造和谐发展的新氛围,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同时明确了各股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制度,促进规范管理。紧紧围绕工作落实、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全面梳理了档案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效落实。二是明确责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牵头协调和考核督促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三是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多措并举,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及时上传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充分利用电视台等主要媒体,积极做好各类新闻、信息的发布;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设施,向群众公开档案工作动态和查阅利用档案流程;通过档案查阅利用大厅向办事人员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公众公开最新工作规则。

(四)严格审查,确保依法公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东坡区人民政府网、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后改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处发布各类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67条。本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还有待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

(二)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督导,定期开展检查。

(三)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拓展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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