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区金融办 文章来源:区金融办 发布日期:2018-02-1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东坡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眉山市东坡区政府金融办公室的通知》(眉东编委[2009]20号)精神,我办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区内金融机构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

2.调查分析全区金融宏观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

3.负责联系国家驻东坡区金融管理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

4.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配合协调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区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监管。

5.协助做好全区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我区金融秩序。

6.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7.组织推进我区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区企业上市指导、推荐工作,指导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政府金融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区政府金融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32.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2.3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0.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政府金融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政府金融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政府金融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20.23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金融办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95万元,用于区政府金融办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金融办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眉山市东坡区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app下载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