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工商局东坡分局2018年春节期间强化各项工作 保障节日市场稳定

责任编辑:区工商局 文章来源:区工商局 发布日期:2018-02-26

2018年春节期间,眉山市工商局东坡分局依据工商职能职责,强化节日值班管理和督查,做好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禁燃禁放、调解消费纠纷、行政执法等工作,参与华藏寺、极乐寺等重点场所的秩序维持工作,保障了节日消费市场安全有序。

一、开展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禁燃禁放工作。

该局于2018年2月9日制定下发了《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坡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禁燃禁放的工作方案》,并于11日下午召开了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禁燃禁放工作会,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认真审核经营户主体资格,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许可证过期问题,对非法经营的摊点一律取缔并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管,对销售过期产品、不合格产品以及销售无标识产品、篡改生产日期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三是加强对集贸市场、日杂市场、商业零售网点、学校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检查,把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每个市场、市场管理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管,严查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摊点,对无处罚权限的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至相关部门;四是积极配合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2018年春节期间,该局自行开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车辆42台次;配合区、乡(镇)政府联合检查共出动11人次、车辆1台次;共检查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173户,责令2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取缔无证烟花爆竹经营户2户;对销售孔明灯的12户经营户进行了宣传教育。

二、认真落实节日值守,确保消费维权工作有序运转。

局机关、9个工商所均安排专人值守,值班人员认真受理、依法处理消费者申(投)诉,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来人来电咨询,切实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春节期间共受理消费投诉6件,均及时进行联系、沟通和处理,确保了消费者的申诉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得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行政执法,严查虚假宣传。

元旦、春节期间,该局按照市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18”行动部署和工作要求,用实际行动扎实推进“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开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法律利剑守护广告市场秩序。目前共立案查处7件,其中2件已办结。1月上旬,该局思蒙工商所执法人员在现场巡查中,发现“眉山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户外广告上有内容为“中国中高端轻卡第一品牌”。经调查核实,该户外广告是“眉山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某广告公司制作,所有宣传内容均由“眉山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公司所引用的数据系“汽车工业协会”2014年的网络数据,既无官方效力也未在广告中标明数据出处,同时也未标明该数据的有效时间段。公司为了提升产品的影响力,增加消费者的认知度从而做出上述虚假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条款,该局对“眉山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作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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