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粮食局关于印发《开展维护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区粮食局 文章来源:区粮食局 发布日期:2018-03-26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清当前维护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属地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坚决守住三条底线,确保粮食系统不发生不稳定事件和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5月底

三、工作重点

(一)维护稳定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提前预防、早做准备;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涉稳重点人员实施重点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确保系统稳定和谐。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责任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

1.储粮安全。认真贯彻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严格执行仓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健全管理帐表帐卡,做好记录分析工作,规范日常仓储管理,加强库存粮情监测,及时处置储粮安全隐患,保障储粮安全。

2.消防安全。加强粮库及周边火源管理,加大对出租、出借、宾馆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以及易燃易爆等防火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消防措施,保持安全出库疏散通道畅通,切实落实防火责任;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和有效使用;加强应急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值守,防范火灾事故。

3.汛期安全。5月进入汛期,各企业要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建立预警机制,落实防汛责任;抓好防汛检查,疏通排洪官网和沟渠,防范内涝;治理泥石流和滑坡扇区,落实防汛减灾措施;做好物资、人员、预案、演练等准备,坚持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汛期安全。

4、粉尘防爆。贯彻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8号)规定,深入学习《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有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全体职工能够科学辨识粮食企业生产作业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因素,一线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粉尘防爆基础知识、技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维护机电设备、电气线路、通风设施和除尘系统,确保符合粉尘防爆规定要求,除尘系统采用泄爆措施,粉尘及时清理,确保粉尘作业环境的生产安全。

5.化学药剂规范使用。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严格执行双门、双锁、双人管理制度;加强熏蒸浓度监测和作业管理,严格规程操作,熏蒸期间现场设立安全警戒线并配备监督人员,进仓至少有两名佩戴合格防毒面具的技术人员同行;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加强化学试剂、药剂安全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严防泄露、中毒、爆炸、燃烧等事故发生。

6.仓储设施设备。切实抓好粮食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做到科学、规范、文明、安全施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和人员安全。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检查,严格执行各类仓储设施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和使用要求;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私拉乱设电线现象,防治粉尘爆炸、烘干机烘干塔倒塌和烟道残留物燃烧等事故发生。

7.粮食出入库和车辆运输。加强粮食出入库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生产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严格执行运输车辆、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加强车辆管理、日常保养和维护,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保障行车安全。

(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赋予的职责,把好粮食质量关,质检员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入库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加强库存粮食管理,开展粮油质量监测,确保各级储备粮油和政策性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管控,确保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各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责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岗位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隐患整改到位;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粮食系统安全无问题。市、区粮食局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暗访暗查;市、区安办等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强化应急值守。局机关和各企业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按预案妥善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由于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依法严格对有关责任人问责。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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