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接受教育(国内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2、标准:月低保标准1-3倍,最高不得超过6倍。
3、办理程序: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集体评审,区民政局审批。
4、办理时限:每个季度审批一次。
5、举报投诉电话:38109182,3866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