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眉东土拍[2018] 001号
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批准,受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和眉山市众鑫拍卖有限公司拟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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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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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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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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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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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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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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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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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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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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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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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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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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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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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D)-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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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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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186668.47 m2
(合28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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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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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度假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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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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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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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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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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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40,住宅用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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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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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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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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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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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兼容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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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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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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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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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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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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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兼容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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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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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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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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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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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D)-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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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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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280751 m2(合421.1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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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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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度假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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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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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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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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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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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40,住宅用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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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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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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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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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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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度假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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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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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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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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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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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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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兼容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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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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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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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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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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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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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兼容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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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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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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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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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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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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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兼容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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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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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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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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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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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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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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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157292m2
(合235.9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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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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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兼容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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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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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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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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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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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40,住宅用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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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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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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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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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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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兼容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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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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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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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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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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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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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兼容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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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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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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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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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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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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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兼容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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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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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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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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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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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起始价增价拍卖方式,在不低于底价的情况下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其他事项
为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产城一体项目----崇礼新城整体开发建设,打造“中(国)德(国)低碳生态示范城”,土地竞买人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2018(D)-11号宗地
1.竞得人应承担以下配建义务:修建桃园湖(面积约160亩,概算投资不低于9066万元)及南起岷江一桥,北至规划道路崇岛路,西临岷江东岸河堤外侧,东至规划道路望江路之间的绿化景观带(面积约197亩,概算投资不低于8537万元),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须经东坡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修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该建设项目由土地竞得人依法组织实施,修建成本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并计入住宅用地开发成本。竞买人需在宗地出让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东坡区崇礼片区开发办提交配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概念方案,并向东坡区崇礼片区开发办缴纳修建桃园湖和绿化景观带项目履约保证金17000万元和项目开发进度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账号:123903286122,开户行:中国银行眉山眉州大道支行,户名:眉山市东坡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同时竞买人还需在拍卖日前3个工作日向东坡区政府提交自愿配建承诺书(提交地点为东坡区崇礼片区开发办),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配建履约保证金17000万元在所有配建项目建成后无息退还,开发进度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待取得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B14-1地块主体建筑封顶后无息退还。如竞买人未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缴纳的配建履约保证金和开发进度履约保证金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配建项目投资额度需经东坡区政府组织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如投资额度未达到项目概算金额,东坡区政府可要求竞得人追加投资或者以现金方式补齐。
2.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该宗地建成的商品房在配建的桃园湖和绿化景观带项目全部建成前,未经东坡区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对外销售。
4.B14-1地块的旅游项目用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需由土地竞得人全部自持并统一经营,建成后五年内未经东坡区政府同意不得对外销售。
5.为保证崇礼新城片区整体打造,该宗地报名参与的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参与本批次东坡区政府推出的2018(D)-12、2018(D)-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若该宗地竞买人未同时竞得上述任一宗地,东坡区政府有权宣布本次拍卖结果无效。
6.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需符合绿色二星建设标准,其对外销售的多高层商品房必须为精装房,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20%。
7.竞买人(所有自然人和东坡区外的法人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在东坡区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其税收应在东坡区缴纳。
8.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BIM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应用,提升工程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项目宗地在规划设计阶段应采用BIM技术,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9.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该项目的设计、建设需参照《成都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二)2018(D)-12号宗地
1.竞得人应承担以下配建义务:修建苏湖(面积约85亩,概算投资不低于4817万元)及南起规划道路崇岛路,北至蟆颐堰,西临岷江东岸河堤外侧,东至规划道路望江路之间的绿化景观带(面积约56亩,概算投资不低于2427万元)及市政道路望江路南起岷江一桥北至崇岛路(长约2210米、宽约20米,面积约66亩,概算投资不低于3536万元),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须经东坡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修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该建设项目由土地竞得人依法组织实施,修建成本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并计入住宅用地开发成本。竞买人需在宗地出让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东坡区崇礼片区开发办提交配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概念方案,并向东坡区崇礼片区开发办缴纳修建苏湖、绿化景观带和望江路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0万元及项目开发进度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账号:123903286122,开户行:中国银行眉山眉州大道支行,户名:眉山市东坡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同时竞买人还需在拍卖日前3个工作日向东坡区政府提交自愿配建承诺书(提交地点为东坡区崇礼片区开发办),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配建履约保证金10000万元在所有配建项目建成后无息退还,开发进度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待取得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B10-1地块和B1-2地块主体建筑封顶后无息退还。如竞买人未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缴纳的配建履约保证金和开发进度履约保证金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配建项目投资额度需经东坡区政府组织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如投资额度未达到项目概算金额,东坡区政府可要求竞得人追加投资或者以现金方式补齐。
2.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该宗地建成的商品房在配建苏湖和绿化景观带及望江路项目全部建成前,未经东坡区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对外销售。
4.B10-1地块和B1-2地块中的旅游项目用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需由土地竞得人全部自持并统一经营,建成后五年内未经东坡区政府同意不得对外销售。
5.为保证崇礼新城片区整体打造,该宗地报名参与的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参与本批次东坡区政府推出的2018(D)-11、2018(D)-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若该宗地竞买人未同时竞得上述任一宗地,东坡区政府有权宣布本次拍卖结果无效。
6.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需符合绿色二星建设标准,其对外销售的多高层商品房必须为精装房,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20%。
7.竞买人(所有自然人和东坡区外的法人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在东坡区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其税收应在东坡区缴纳。
8.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BIM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应用,提升工程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项目宗地在规划设计阶段应采用BIM技术,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9.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该项目的设计、建设需参照《成都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2018(D)-22号宗地
1.竞得人应承担以下配建义务:修建九年一贯制崇礼中心校(包含科教用地、文化设施用地面积共约65.7亩)及周边市政设施道路(颐泉路长约700米,宽约20米;渔乐路西段长约490米,宽约20米;半岛路下段长约430米,宽约20米;八景街北段长约150米,宽约20米。面积共计约53亩)、B13-2地块旁的绿地(面积约7亩),该宗地配建项目概算投资不低于18000万元,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须经东坡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修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该建设项目由土地竞得人依法组织实施,修建成本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并计入住宅用地开发成本。竞买人需在宗地出让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东坡区崇礼片区开发办提交配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概念方案,并向东坡区崇礼片区开发办缴纳修建崇礼中心校等配建工程履约保证金18000万元和项目开发进度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账号:123903286122,开户行:中国银行眉山眉州大道支行,户名:眉山市东坡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同时竞买人还需在拍卖日前3个工作日向东坡区政府提交自愿配建承诺书(提交地点为东坡区崇礼片区开发办),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配建项目履约保证金18000万元在所有配建项目建成后无息退还,开发进度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待取得住宅用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B7-1地块主体建筑封顶后无息退还。如竞买人未取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缴纳的配建履约保证金和开发进度履约保证金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配建项目投资额度需经东坡区政府组织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如投资额度未达到项目概算金额,东坡区政府可要求竞得人追加投资或者以现金方式补齐。
2.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该宗地建成的商品房在崇礼中心校等配建项目全部建成前,未经东坡区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对外销售。
4.B7-1地块中的商用建筑物和构筑物需由土地竞得人全部自持并统一经营,建成后五年内未经东坡区政府同意不得对外销售。
5.为保证崇礼新城片区整体打造,该宗地报名参与的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参与本批次东坡区政府推出的2018(D)-11、2018(D)-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若该宗地竞买人未同时竞得上述任一宗地,东坡区政府有权宣布本次拍卖结果无效。
6.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需符合绿色二星建设标准,其对外销售的多高层商品房必须为精装房,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20%。
7.竞买人(所有自然人和东坡区外的法人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在东坡区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其税收应在东坡区缴纳。
8.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BIM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应用,提升工程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项目宗地在规划设计阶段应采用BIM技术,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9.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该项目的设计、建设需参照《成都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通过建行或农行网银交纳(具体操作流程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msggzy.org.cn/FrontDongPo/010/)。申请人可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14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网站(http://www.msggzy.org.cn/FrontDongPo)下载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如需参加竞买,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银行开通网上银行账户,通过网上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14日16时。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9时至10时之间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网上银行到达竞买保证金账户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2018年5月15日10时;
拍卖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
八、东坡区崇礼片区开发办联系人及电话:
胡先生19982661365 张女士 15182200658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洪庙街100号(崇礼镇政府四楼)
九、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罗先生 伍女士 联系电话:028-38116617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二段61号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
详情见: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
http://www.msggzy.org.cn/FrontDongPo
眉山日报公告当日报纸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
眉山市众鑫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