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做好2018年血吸虫病工作的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太和镇 文章来源:太和镇 发布日期:2018-05-04

为巩固我镇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成果,严防疫情反弹,确保2020年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的目标。根据东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继续做好2018年血吸虫病工作的通知》精神(眉东府办函〔2018〕27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8年血吸虫病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查螺、灭螺工作。在区、镇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查螺、灭螺。全镇完成查螺90万平方米,药物灭螺50万平方米。认真做好春秋两季查灭螺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钉螺密度,保证灭螺质量,确保查不到阳性钉螺。

(二)查病、治病工作。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根据疫情分类,开展血检、粪检、人群化疗工作。完成查病6000人次,粪检200人次,化疗1000人次,治晚血11人次。

(三)控制传染源。继续做好家畜查治病工作,严格家畜禁牧圈养监管。完成查牛、圈养牛22头。

(四)综合治理工作:建血防林300亩。

(五)健康教育: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健康教育2.6万人次,中小学生和村(居)民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六)档案资料: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能反映当地病情、螺情变化的血防档案资料,实行数字化管理。

二、时间安排

(一)春季查灭螺阶段。2018年3月-5月,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召开血防工作会议,完成春季查灭螺任务。

(二)秋季查灭螺阶段。2018年9月-10月,加强查灭螺工作,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全年查灭螺任务。

(三)人、畜查治病阶段。2018年5月-10月,各村要下大力气组织人员完成血检人数。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除血吸虫病工作在保障我镇农村经济建设、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血防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和完善镇、村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确保血防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完成区下达的血防工作目标任务,巩固我镇已经取得的防治成果。

(二)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工作职责。今年的消除血吸虫病工作,继续纳入各村(社区)的年度工作目标,年终进行目标考核,凡未按照工作要求,未落实和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按照考核规定,扣减年度考核分。

(三)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实施环境综合治理灭螺。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血吸虫防治条例》的要求,将工作重点放在有螺环境和重点治理村(社区),优先安排落实有螺村(社区)和重点治理村(社区)的田间、农毛渠、沟渠等各项工作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实行部门负责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专业防治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app下载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