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办函〔2018〕32号
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眉山市东坡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周学梅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叶红梅 区民政局局长
委 员:张曾翔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精神文明办主任
陈岸芷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 虹 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李 斌 区委统战部纪检员
吴 红 区委农工办纪检员
陈 丽 区发改局副局长
兰 剑 区教体局副局长
周 亮 区公安分局副政委
许 闯 区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 军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异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袁继辉 区人社局医保中心主任
徐 涌 区住建局纪检组长
邓君芬 区卫计局纪检组长
王光敏 区文广旅新局执法大队队长
帅志军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高 旭 区城管执法分局副局长
李小波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牟立新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秦崇品 区总工会副主席
喻 茹 团区委副书记
卢 卫 区妇联纪检组长
杨明清 区关工委副主任
李 丽 区残联纪检员
叶妍洁 区新闻中心办公室主任
李 艳 区大调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
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许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