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文章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8-0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工作已进入报告书编制阶段,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性质:迁建

建设单位: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地点:眉山市中心城区太和大道与天府大道眉山段交叉口东南侧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占地面积15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院门诊、医技、住院、行政、专家公寓、后勤保障等功能用房及停车场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面积13.8万平方米,设置床位800张。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经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了《关于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眉市发改社[2018]103号),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的建设属于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发展类的第三十六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29款中“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且其所用的全部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之列。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在施工期间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将产生一些废气、污水、固废、噪声等污染。该院将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减轻污染和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 

(二)、运营期:
1、办公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排放对本项目受纳污水体岷江的影响;
2、运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水处理站设备、空调系统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大气影响包括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和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恶臭、检验室产生的消毒及试剂废气、吸引设备废气、洗涤房消毒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用发电机组废气及汽车尾气。
四、运营期废气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一)运营期废气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1、锅炉废气: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浓度和量均较小,锅炉燃烧废气引至楼顶达标排放。

2、污水处理站臭气:院区污水处理站周边设为绿化用地,且污水处理站密闭设置,其产生的臭气由抽风装置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紫外线杀毒处理后由绿化带达标排放。由工程分析章节可知,恶臭气体产生量很少,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发电机经经设备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地面绿化带达标排放。

4、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恶臭溢出极少;通过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各类固废,可有效减低异味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医疗废物暂存间加强管理,医疗垃圾日产日清,并加强消毒。由于医疗垃圾暂存时间较短,且暂存间采取消毒和密闭措施,其恶臭气体产生量非常小,医疗垃圾暂存间恶臭对环境影响很小。

5、检验室废气:检验室废气要求在实验区上方设置气罩收集,收集后经中央空调排风系统送至楼顶高空排放,则实验室废气完全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6、吸引设备废气:该废气经紫外光消毒后至排气设备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7、洗涤房消毒废气:该部分废气产生量很小,环评要求在洗衣房消毒区上方设置气罩收集,收集后经中央空调排风系统送至楼顶高空排放,则洗衣房废气完全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8、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去除率大于80%)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并避开周围敏感建筑物。

9、汽车尾气:外排汽车尾气的污染物量较少,该项目占地面积较大,部分露天排放,有利于空气的扩散,且地下停车场安装高效风机、通风装置设置在主楼的下风向,室外空气扩散较快,所以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机动车尾气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

   (二)运营期废水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特殊性质污水单独收集经预处理后与医院其他污水合并处理后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限值”标准后通过市污水政管网排入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岷江。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物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医院四周场界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轻微。

   (四)运营期固废污染分析及治污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大致可分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对于可回收的垃圾应分别放置,给以明确标识,并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自觉养成好的分类放置习惯。对于具有危险性危害的垃圾,统一收集用密封容器贮存,收集到一定量后,交由有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医疗废物中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等高危险废物,在处置前要进行就地消毒。医院对医院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定期交由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置。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和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及公众参与结论,结合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在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1、在当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

2、对项目周边居民和单位进行问卷调查。

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

七、反馈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的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个人意见要求署名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信息,单位意见需要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电话和通讯地址,收集反馈意见的有效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吕聪

联系电话:15282325423

电子邮箱:495793761@qq.com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工

联系方式:13488916270

电子邮箱:245826837@qq.com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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