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拒收零钞,部门约谈整改 ——“12345”系列报道(四)

责任编辑:区政务服务中心 文章来源: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8-05-23

近日,东坡区居民黄先生向“12345”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称:眉山某超市工作人员以第四代人民币退出流通为由拒收自己的五角面值的人民币纸币。

东坡区党务政务服务热线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了解停止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的政策解读,同时将该工单转到工商部门调查处置。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央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五角人民币仍可流通,持有停止流通人民币的群众可到就近银行网点进行兑换。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随即对被反映的超市进行调查核实,对该超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就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宣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也表示,将加强宣传,对极易发生拒收零钞的超市、商场等场所进行重点宣传。

2018年5月21日,东坡区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将处置情况向反映人进行回复回访,反映人表示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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