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粮食局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区粮食局 文章来源:区粮食局 发布日期:2018-05-22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按照省、市、区关于防汛减灾工作安排,粮食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总体要求,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全系统上下要及早安排部署,做好各项准备,扎实开展检查,确保储粮安全,确保粮食系统安全度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

要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企业经理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明确分工,把防汛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时点,要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提前部署,认真安排。切实按照预案要求,全面落实应急机制、通讯保障、人员、物资、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水患区库点及其他主要物资疏散、转移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保证人员、财产及储粮安全。要强化汛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客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设备、材料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开展汛前检查,制定防汛预案

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大风等灾害天气逐渐增多。局机关及各国有粮食企业要对本单位防汛机构、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储备、防汛设施设备、应急预案、运输车辆、通信保障等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杜绝隐患。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防汛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防汛预案,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预案启动时,能及时作出应急响应,保证防汛指令顺利执行。

三、加强汛期粮食保管工作,确保储粮安全

夏季高温、高湿,也是虫霉容易生长繁殖的季节,粮食保管难度较大。一是加强库存粮食储存安全监测。防范仓房漏雨、返潮带来的储粮安全隐患;强化低洼、地质灾害库点的防汛措施,及时疏散人员、转移粮食。二是加强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可能受汛情影响的库存药剂转移到安全地方。三是保障夏粮收购安全。各国有粮食企业要做好夏粮收购期间防汛工作,杜绝粮食霉变损失。四是落实粮食应急准备,确保需要时及时供应。

四、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各项汛期防范措施

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把防范各类坍塌垮塌、高处坠落、触电、深基坑作业掩埋和雨淋水淹粮食、损毁基础设施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要加强对江河沿岸、地处低洼、沟口、堡坎、泥石流堆积扇区、危岩地带、滑坡易发区域的粮库、油库等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二要认真排查所有粮油仓储设施、储粮化学药剂和各种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外租资产)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粮库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排洪设施畅通情况,护坡和围墙稳定性,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拉结及防风装置、深基坑、物料提升机、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和支护等情况。三要加强雷电、强降雨、大风、高温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查,雷雨天气情况下要维护好生产区域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企业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落地式脚手架等室外高空作业,对因工程开挖及下暴雨后形成的水洼地带要设立警戒线和警示标识,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跟踪,督促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委派专人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四要严格用电管理,定期检查线路、电器、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维修用电时必须有电工到场。五要加强对水淹仓房仓储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在确保仓房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进行进出仓、转载、移库作业。六要加强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各企业年内至少开展1次防汛应急处置演练,留存演练图文资料。

五、加强值班值守,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汛情、险情、事故专报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生重大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迅速上报。要密切关注防汛、气象、水利、地质灾害管理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及时掌握天气和水文变化状况,掌握汛期安全储粮的主动权。同时,粮食系统内部要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水患区内粮库的基本情况及粮食库存情况。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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