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责任编辑:经开区新区 文章来源:经开区新区 发布日期:2018-06-01

受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

建设单位: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新区香樟路5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主要建设内容为:1.车间二改造、车间三改造及新建;2.车间四改造;3.车间五扩建实验室;4.车间七新建;5.危险品库新建;6.质检研发楼新建;7.员工宿舍及食堂新建;8.动力中心新建;9.污水处理站新建;10.物流门卫新建;11.生活区门卫新建;12.配套总图工程及综合管网。

项目总投资:34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主要为施工期废气的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装修阶段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其中以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最大。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地生活污水和施工工艺废水。

(3)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多为瞬时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水泥袋、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及建筑工人生活垃圾。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污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样品检测产生的酸碱废水、锅炉排水以及中药提取、药液浓缩等工艺产生的废水。

(2)废气:含尘废气:综合制剂车间(2#生产线)片剂、散剂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剂/胶囊剂生产车间(3#车间)称量、粉碎、制粒等工序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提取车间(7#车间)挥发的乙醇;综合制剂车间(2#生产线)片剂烘干工序挥发的乙醇;其他废气:动力中心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

(3)声环境:产噪设备主要空压机、中央空调、粉碎机、混料机、循环水泵、污水处理站设备等。其噪声强度在 70~100dB(A)之间,主要集中在车间二、车间三以及车间七内。

(4)固体废弃物:工程固废包括提取工序产生的废药渣,生产过程除尘系统收集除尘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1、施工期

(1)废气:落实施工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施工现场架设2.5~3 米高墙,封闭施工现场;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湿法作业等防治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公司现有工程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等屏蔽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并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严格按照当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安排作业施工时间。采取各种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5)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水泥袋、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及建筑工人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不能让其四周乱放。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污水: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故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

(2)废气:提纯车间乙醇回收工序产生的不凝气中含有部分乙醇,经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入大气环境,锅炉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屋顶达标排放。乙醇排放可满足四川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烟尘、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食堂油烟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83-2001)表2标准,工程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主要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进出口管采用柔性连接,设备设置减振器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物如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收集的药材粉尘、废试剂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故项目固废去向明确,措施可能,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在采取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经济可行,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而使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新区香樟路5号

联 系 人:蒲工

联系电话:028-37355217

评价机构: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1959号;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419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465006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交书面意见,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注明“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公众意见”,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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