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司法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责任编辑:区司法局 文章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6-04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为了弘扬宪法精神,2018年5月21日,在金花乡党委书记梁霄的主持下,金花司法所组织乡村干部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会上,乡人大主席郑世飘就宪法序言、总纲、国家机构等部分所修改的21条内容进行了细致说明。同时,郑主席强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经正式写入宪法,农民更富有、农业结构更优化、农村更美丽是民族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正如火如荼地实施,全体干部要在此背景下,努力作为,建设繁荣美丽金花。

本次学习,使全体乡村干部的宪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也为金花的发展夯实了法治基础。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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