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上9时许,东坡区林业局接眉山市金杯星苑二期业主杨先生反映称,自己捡到一只小猫头鹰,担心养不活,希望有关部门能接收救助。
接警后,东坡区林业局立即指派森林公安民警与野保站工作人员驱车赶往现场,据杨先生介绍,这只猫头鹰是自己在富牛镇白鹤林捡到的,捡到时猫头鹰身体很虚弱,于是他决定先带回家照顾,考虑到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市民不能饲养,便打电话求助。经野保站工作人员检查,该只猫头鹰无明显外伤,但由于它尚未成年,还不具备捕食能力,野外生存堪忧,于是民警决定当晚将它带回单位寄存喂养。
6月14日中午,森林公安民警与野保站工作人员一道将猫头鹰送至成都市动物园安家,相信在饲养员的精心照料下,它一定能健康成长。
近年来,东坡区林业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辖区内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大大增强。森林公安民警在此呼吁:保护野生动物应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广大市民在遇到猫头鹰、灰鹭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时,应立即联系林业部门或森林公安处理。(撰稿人:李鸿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