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任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为重点,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将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
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东坡区司法局经过多方努力,于5月28日落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第三方调解平台建设场地,现建设已进入规划方案的论证阶段;为保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东坡区司法局逐个清理并逐步收回被挤占的基层司法所阵地。5月23日,东坡区司法局依托秦家、三苏司法所拉开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的序幕。今年全区纳入规范化建设的11个基层司法所将同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往年已规范的司法所预计下一步也将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要求进行标识、标牌等的规范统一。全区今年所有新修的村(社区)办公室(正在统计中)初步拟定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